最新訊息:第一屆 「舞動湯泉 饗宴文創」兒童浴衣設計比賽 活動簡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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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宗旨:結北投眾多溫泉飯店都保留著浴衣泡湯的特色,在本次溫泉季中,文創為非常重要的主題,也希望藉由文創主題開發與北投相關之創意作品,而浴衣,正好屬於溫泉文化不可或缺的物件。
二、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13年09月27日
三、主辦單位:臺北市溫泉溫泉發展協會
四、協辦單位: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
五、參賽資格:凡海內外愛好服裝設計學系學生皆可參加。
六、設計主軸:設計比賽主軸特別針對「兒童」號召設計色彩鮮麗,形式多樣化浴衣,藉由比賽設計能夠表現出深刻的文化意涵。讓下一代能穿著代表台灣傳承的浴衣。
七、活動徵件:
- 收件方式:
- 收件日期:即日起至2013年09月27日(以郵戳為憑)
- 填妥報名表後,連同作品稿件,於期限內親送或郵寄掛號至臺北市10461中山區中山北路三段25號9樓之5「凱格蘭公關 收」,信封上請註明參加「舞動湯泉 饗宴文創」兒童浴衣設計比賽(郵寄以郵戳為憑,逾期恕不受理)。作品郵寄,請妥善包裝,郵寄風險由作者自負。
- 正式參賽文件須包括報名表(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需完成簽章)及參賽作品,請確實填寫報名表格,並黏貼於每張作品背面。若因未標明清楚而造成作品遺失或作者認定困難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- 參賽作品若有黏貼困難或繳交作品尺寸過大造成作品毀損情形,主辦單位恕不負責。
- 參選者請於報名表上詳填個人真實資料,作品稿件正面請勿書寫或印有作者姓名及任何記號,若資料不足或違反規定,將以違反規定不列入評選。
- 詳情可至台北市溫泉發展協會http://www.taipeisprings.org.tw/查詢,或洽詢02-25992875 #219 凱格蘭公關 歐小姐
八、活動方式:【初審評選】十名(主辦單位視作品水準保留決賽入選名額)
- 衣畫圖稿2張(服裝設計圖正反面),以兒童浴衣為設計範圍,並依主題設計一件兼顧市場性的服裝作品。
2. 每套服裝繳交一張A4尺寸直式之著色圖稿(紙 張種類、技法、畫筆等不拘。
- 作品尺寸規範:上衣製作原型尺寸(單位:公分) 參考附件檔
4. 繳件內容:
※衣畫圖稿(彩色設計圖稿,請自行縮放成資料規格適用大小)。
※完成作品之正、反面穿著/衣架示範照片
※承諾書
※作品說明表
8.注意事項:
※如有特殊穿法,請詳述穿法。
※如未依上述規定加註標示,致物品遺失,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,不得異議。
※進入決賽製作完成之服裝物件(含配件),款式及布料必需吻合設計稿,基本服飾型態不可改變(細節做工以及配件,視情況斟酌),否則評分時皆不予以計分。
九、 評審:(分初審與決賽二階段進行)
(一)初審:
1.初審日期:102年9月27日(五)
a.初審採書面審查方式,未將所需之審核資料備齊者視同棄權。
b.本階段之設計須合乎於競賽主題及規格要求。
c.初審入圍名單於102年10月4日公告在臺北市溫泉發展協會網站中,請參賽者隨時上網瀏覽,公司將以電話另行通知。
2.評審資格:本競賽活動將邀請飯店業者、資深服裝設計師、時尚流行界專業工作者及教授學者擔任各階段之評審委員。
3.評分標準:
※服裝技巧15%--整體效果之創意和美感。
※服裝設計20%--創意設計之概念、色彩、線條、輪廓之運用。
※製作技巧20%--素材及縫製技巧等之運用。
※切合主題性20%--運用浴衣特色元素。
※實用性25%--使用素材完成服裝製作,兼顧實穿實用性。
4.初審十件優秀作品參加決賽。(主辦單位視作品水準保留決賽入選名額)。
(二)決賽:
1.決賽日期:102年10月10日(四)
2.決賽方式:參賽者於決賽當天,必須現場將設計作品穿於模特兒身上,及參加走秀前之彩排預演及動態表會(含頒獎典禮),未到者以棄權論。決賽當天以動態走秀之呈現方式,每一套參賽作品將有一分鐘的展現時間。參賽者可邀約家人朋友與老師一同出席此活動。決賽將選出前三名,比賽結束後宣佈得獎名單。
※音樂選擇由主辦單位準備,而模特兒及化妝造型請自行處理
3.決賽地點:新北投捷運站 南側道路舞台區
4.決賽時間:彩排09:00~10:00,決賽10:30~12:00 (時間暫定)
5.評審資格:本競賽活動將邀請資深服裝設計師、時尚流行界專業工作者及教授學者擔任各階段之評審委員。
6.評分標準:
※整體造型30%--整體效果之創意和美感。
※製作技巧25%--素材及縫製技巧等之運用。
※設計創意 20%--運用浴衣特色元素。
※市場實用性25%--完成服裝之製作,兼顧實穿實用規則。
十、 獎勵內容:
第一名:獎金新台幣NT50,000元,獎狀乙張
第二名:獎金新台幣NT$ 30,000元,獎狀乙張
第三名:獎金新台幣NT$ 20,000元,獎狀乙張
佳作兩名:獎金新台幣NT$ 5,000元,獎狀乙張
十一、 競賽規則:
l 為求評審公平性,嚴禁抄襲、盜用設計,並請務必遵守作品規格之要求,且作品須未曾參加公開發表或競賽之原創設計作品。評選過程中若有不符本辦法規定,本會有自行決定是否予以參賽之資格,並追繳頒發之所有獎勵,如造成第三者權益損失,參賽者需自行負責不得異議。
l 得獎者及得獎作品需配合主辦單位所安排之相關事宜。且執行單位擁有參賽作品攝、錄影之版權,並有權以任何形式複製及改編有關照片、設計稿、理念等,並將之上網建置運用、對外公開展示,俾利推廣宣傳本項競賽。惟參賽者仍保有著作權。
l 凡報名參加本競賽,即視為確實瞭解競賽規則,並願遵守本規則所述之各項規定。
l 參賽設計圖稿及作品說明表需自行影印備份,所有參賽稿件辦理單位不負退件保管之責。
l 得獎之獎金均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繳所得稅。
l 參加作品限未曾公開發表或參加其他攝影比賽,違者經查屬實,或得獎作品事後發現有抄襲情事或違反著作權之行為者,取消得獎資格,獎位不遞補,其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如已領獎,追回所得獎金、獎盃、獎牌及獎狀。